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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程序的通知

稿件来源:教务处   发布时间:2021/03/05 09:33:35   作者:教务处   浏览次数:12314

为方便遗失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人员补办证书,经研究,决定调整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程序如下:

 一、补办范围

1.2011年1月1日以后,在我省各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参加测试,并可以通过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查询系统(http://sd.cltt.org/Web/Login/PSCP01001.aspx)在线查询测试信息的人员,如遗失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,可以补办。

2.2010年12月31日前参加测试的人员,不能开具证明和补办证书。

二、补办程序及所需材料

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补办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:

1.到原测试机构(成绩查询结果中显示为“测试站点”)提交材料,等待测试机构统一补办;

2.到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直接补办。

两种方式均须提供以下材料:(1)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;(2)打印的成绩查询结果(登录上述成绩查询系统,从成绩查询栏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到达成绩查询结果页面,打印即可)。

补证人员均须在各测试机构或省测试中心补办现场填写《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《登记表》),以备全省核证。

三、补办时间

  1.采取第1种补办方式的人员,测试实施机构于每月25日至月底将成绩查询结果打印版及《登记表》原件统一寄至省测试中心进行补办。材料经审核无误后,省测试中心自收到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将证书寄至测试机构,补证人员回测试机构领取。

2.采取第2种补办方式的人员,凡具备补办条件,并完成办理程序,经审核无误,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于当天内为其补办。办理时间为每周一下午、周三全天及周五上午,上午办理时间为9:00-11:30,下午办理时间为1:30-4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
 四、省测试中心补办地点及联系方式

  地点: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教大厦南楼1058房间

  联系人:徐飞、张敏

  联系电话:0531-81758332、81758339

五、补充说明

 1.证书可以由他人代为补办,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上述要求中所有材料进行补办。

 2.各测试机构可以自行规定本机构证书集体补办时间。

 3.以上通知中所涉及的各个项目如有更改,将发布于“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”网站(http://sdyw.org)。













 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
   2017年9月30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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